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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级供销社机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

各市(区)供销社: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对县级供销合作总社机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开展调查的通知》(供销厅人字[2009]39号)精神,为确保县级社机构的稳定性和为农服务作用的发挥,增强供销社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决定对县级社机关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以便于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现将机关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县级社情况调查表予以印发(附件1),请各市(区)社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并务于2009625日前将调查表和有关情况说明报送省社政治处。

联 系 人:王西宁(省社政治处)

联系电话:029-87927187

    真:029-87927185

电子信箱:gxszzc@126.com

附件:机关经费未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的县级供销合作社情况调查表、机关经费未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的县级供销合作社情况汇总表

 

2009年6月12日